关于报考攻读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15-03-31浏览:6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5]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中央党校从2015开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高等学校招收100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青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为做好我校的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我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共党员;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相关规定;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31日后出生)。

二、选拔办法

  1、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分别签署推荐意见,报宣传部;

  2、宣传部、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选拔、推荐;根据实际推荐结果,制定分期分批培养计划。

3、评审结果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报名人选。

三、申请材料报送和注意事项

请相关单位于327日前将申请人材料统一报送宣传部理论科(办公楼413室):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一份,须有所在单位公章;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附件4)一份,须有相关部分签字及公章。

3、具体招生信息详情见中央党校网站:http://www.ccps.gov.cn/,或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jysy.ccps.gov.cn/

4、联系人:宣传部:袁杰 联系电话:63556901

人事处: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宣传部

201531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5]63号)

2、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汇总表

4、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附件.rar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