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9浏览:10设置

各学院团委、全校学生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贺信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落实落细,现将我校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查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评估内容

确保《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力度不减,重点关注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应于11月26日前完成改革情况自评并公开(模板见附件1)。校团委、校学生会将于11月底前对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进行复评,收集全校学校学生会组织评估备案表(附件2)及改革情况台账(附件3)。

开展上述一、二项工作时,应坚持“一事双评”,既看学生会组织自身改革是否到位,也看学院团组织指导责任是否落实;坚持“神形兼备”,密切关注聚焦职能定位情况,密切关注“校减院增”现象,密切关注服务同学实效;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发掘推广招募志愿者项目化开展工作、实行工作人员轮值制度、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到同学身边、工作人员激励“去功利化”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自查评估对象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自查评估标准

具体自查评估标准见“郑州轻工业大学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查评估备案表”(附件2

四、自查评估安排

对学院学生会组织自评公开的具体要求应包括自评公开内容、发布方式、进度安排等,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 自评情况须严格按照模板公开,并在文末附以下内容“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校学生会邮箱zzulixxsh@163.com或校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反映。”

2. 自评公开具体内容应直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在推送中,不得以“阅读原文”查看、网盘下载等形式设置广大师生监督学生会工作的障碍。

3.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自评公开对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组织形象的重要意义。自评公开渠道应为所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团委微信公众号或本学生会组织微信公众号。校学生会将统计各学院学生会自评公开信息阅读量。

五、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各学院团委应严格做好报送材料的进度把控和内容审核请于1130日前汇总报送已完成填报的评估备案表和台账,报送至学生会邮箱zzulixxsh@163.com。评估备案表应与台账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

六、形成我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闭环

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国学联秘书处建设了有关培训测试系统,已经于11月4日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于11月30日前完成测试,学生会工作人员测试参与率将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杨阳  邹欣妍  王航航

电话:0371-86608202

学生会电子信箱:zzulixxsh@163.com


附件:附件1: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模板.docx

附件2: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评估备案表.docx

附件3:2021年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进展情况台账.xlsx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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