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22-12-03浏览:12设置

各学院团委: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和《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按照“三会两制一课”的制度要求,决定在基层团支部召开“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各学院团委指导各团支部,坚持团员青年自学和支部组织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并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在12月9日(周五)前完成。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但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2022年入团的团员要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二、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三、工作流程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每名团员要对照《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实事求是做好自我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各团支部要规范做好完成以下任务。

1.开展自学自评。学院团委指导各支部委员会书面开展2022年度以来工作总结,并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完成“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审阅支委会工作书面总结,并根据2022年度以来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进行个人自评(见附件1)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见附件2)。

2.开展互评测评。以团小组为单位开展互评,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或不分团小组的团支部,也可以支部为单位参照开展。(1)根据团员自评情况开展互评交流;(2)开展无记名测评投票;(3)小组根据团员自评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形成初步评议意见,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初步评议意见为“优秀”等次的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初步评议意见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团员人数不设比例。其中,初步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团员,测评投票中至少50%以上参会人员投票为“不合格”;(4)团员就支委会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团小组要及时整理初步评议意见和测评投票数据报团支部委员会。

3.召开支委会会议。召开支委会会议,团小组组长列席支委会。(1)团小组长汇报小组召开会议情况和小组团员学习生活情况,日常行为表现,自学自评、参加互评测评情况以及初步评议意见;(2)团支部委员会结合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团员人数不设比例。其中,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初步评议意见也应为“不合格”;(3)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结果填写在团员教育评议表(见附件2)中,并填写团员的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附件5同时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4)

4.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各学院团委选派1名团委委员全程参加。(1)唱团歌;(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3)团支部委员、团小组组长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和自身日常行为表现的情况,进行交流发言;(4)团支部书记汇报支部开展教育评议工作情况,并通过每名团员的团支部建议评议等次;(5)各团小组组长汇报对团支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6)对支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7)参会的学院团委委员点评讲话;(8)重温入团誓词。支委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流程、内容、发言内容、数据记录,附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备案,并完成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报告(附件3)。

评议结果要作为参加2022年度各级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2023年度团籍注册、团员“推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团员年度团籍注册。1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支部为单位,由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将评议等次填写在注册意见栏,并加盖由校团委统一制作的团籍注册印章;(2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学院团委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学院团委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校团委备案。4)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必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离团时间,并加盖团委公章,团员证由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5)年度团籍注册后,各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支部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院团委报告。

各团支部在12月9日(周五)前将“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模块中“专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一栏;将团员评议等次填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模块中的“评议激励”。

各团支部将团员先进性评价自评表(附件1)和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2)收齐签字上报学院团委,填写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报告(附件3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在支部内公示后,于12月12日(周一)前报学院团委批准学院团委留存

、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是切实增强共青团组织力,强化团员意识和使命担当的重要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院团委书记、团支部书记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进行工作指导。

2.把握工作逻辑。各团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工作优势,以严的学风和实的作风推动党史学习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把自我提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着力激发团员青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生动力,以组织化学习为基本方式,着力用好新媒体手段,把学习教育搞生动、搞鲜活。

3.开展宣传教育。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要要将教育评议作为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掘、宣传优秀青年和先进事迹,总结工作经验,为接下来的支部标准化验收和评优评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按时报送结果。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上报材料,其中附件1、2、3、5留各学院备案存档,将郑州轻工业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于12月16日(周五)前报校团委。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杨阳   联系方式:86608202

附件:附件1-4.doc

      附件5.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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