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6浏览:58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省委《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坚持一切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即日起集中开展,2024年112日前完成。

二、工作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评定标准

2023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一)基层团支部对标自评

2024年1月7日前,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2024年1月12日前基层团(工)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以推动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现场抽检不少于20个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总)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抽检过程应如实记录,有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五、具体实施

(一)分级负责

各学院团委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总)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分类指导

结合不同领域团的基层建设实际,增强“对标定级”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高校中的团(总)支部,适用学校领域标准。

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对标定级”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请吃,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总)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假。各学院团委要在本学院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要畅通反映渠道,对有关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四)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五)总结报告

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部署,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完成率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积极选树推广典型案例。

(六)及时报送

各学院团委需在2024年1月12日前将盖章纸质版附件2、3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litw@163.com。联系人:范文楚,联系电话:86608202。

附件: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版 2023年修订).pdf

附件2. 学院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xls

附件3. 不予定级团支部整理整顿信息台账.docx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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