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0浏览:10设置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切实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有关规定,按照团省委有关要求,现就高质量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校团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规定,规范落实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等5个阶段、15个步骤,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落实考察制度,建立健全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环节推动普遍实施积分入团、评议入团机制,防止“唯成绩”“唯票数”。

2.抓实团前教育。各学院团委要提高团前教育质量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党的青年运动史和团史、重要团内规章、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其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3.组织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中青办发〔2023〕8号)要求,规范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校团委将集中开展1次示范性入团仪式。各学院可以根据学院情况,组织到革命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集中入团仪式。

二、发展对象及条件

1.团员发展对象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加入共青团组织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发展团员人数

校团将根据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发展团员计划,按照各学院团员青年规模和结构分配团员发展名额。

四、注意事项

1.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2倍左右掌握数量并动态管理,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附件2)和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2.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各学院团委要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要求,在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要根据入团评价参考细则开展1次评价对团员个体评价原则上应结合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工作进行,一般每年开展1次。发展对象需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附件4)、团员证、团员登记表(附件5)、团内奖惩材料等。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团员档案材料管理,团员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纳入学籍档案,入团志愿书是首要的团员档案,遗失或者不完整的不补办。相关入团志愿书、档案袋、团员证等材料具体发放时间根据上级团委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各学院团委应在2024年6月15日前实现第一学期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达到100%。


附件.rar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