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时间:2025-01-10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和团省委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指导各团支部,坚持团员青年自学和支部组织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并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在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但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2024年入团的团员要参加评议并确定等次。

二、工作对象

1.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2.团员教育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4.本年度团内激励录入:支部管理员统计汇总后进行录入。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并进行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四、工作流程

1.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 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下同)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3.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5.切实抓好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上级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上级团委要及时批评改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各团支部在2025年3月15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模块中“活动记载:2024年组织生活会”一栏;将团员评议等次填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模块中的“评议激励”。

各团支部将团员先进性评价自评表(附件1)和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2)收齐签字上报学院团委,填写组织生活会暨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报告(附件3)和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在支部内公示后,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学院团委批准,学院团委留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宣传、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抓好落实,组织生活会前,要开展团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防止走过场、搞应付。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程序和标准,精心安排,有序推进。各学院教职工团干部每人至少实地指导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规范程序,从严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要强化领导责任,及时掌握各团支部开展情况,并结合实际对基层做好指导赋能。各团支部要坚持团员主体,用好共青团中央在“智慧团建”制作和发布的团纪处分条例导学资料等学习素材,做好会前自学或集体学习,查找不足要勇于剖析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民主评议要全面、客观、充分,评优阶段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严禁形式主义,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硬性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杜绝“低级红”“高级黑”。

3.压实责任,及时完成。各基层团组织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作为落实从严治团、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认真总结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上报材料,其中附件1、2、3、5留各学院备案存档,将团员教育评议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校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

4.带动典型,提升质效。各基层团组织要把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作为思想引领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掘、宣传优秀团员和先进事迹,并将评议结果将作为团内评优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团支部依托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附件: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相关材料.rar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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