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91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6-10-26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91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学生荣誉感,展现轻大学子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91周年合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参赛曲目要突出主题“强国复兴有我”,用歌声歌唱祖国、赞美祖国,重温红色经典,弘扬爱国情怀,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比赛规则

(一)各学院选派一支代表队参加全校合唱比赛,代表队人数在70-100人之间,鼓励师生同台演出。代表队成员,包括指挥、器乐伴奏、领唱等,必须为本学院师生。超出规定人数的,总分将扣除0.1分。

(二)演唱曲目为一首,可结合歌曲内容作艺术处理,音准节奏准确,层次分明、配合默契,队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队形可作艺术处理。可适当融入朗诵、领唱、器乐等辅助表演,但须服务合唱主体,合唱部分不得少于曲目演唱总时长的三分之二,不得以辅助表演替代或弱化合唱。辅助表演原则上在队形范围内完成,不脱离队伍单独展示;确需调整位置的,应在队形内部或边缘完成,不得离开队列独立表演(钢琴伴奏可在台侧就位)。

(三)各学院代表队参赛曲目总时长(包含上下场)不得超过7分钟。总时长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扣1分。

(四)比赛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10分;歌曲难度10分;指挥10分;音准节奏10分;艺术处理20分;声部处理20分;演出总体效果20分。

(五)记分办法:评委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分数高者居前。

(六)比赛现场评分和报分,根据各学院代表队得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七)比赛顺序由抽签产生。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截至10月30日中午12:00前

(二)比赛时间:12月3日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东风校区大礼堂

(四)比赛形式:各学院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填写《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曲目需从《合唱比赛60首参考曲目》(附件2)中选择一首曲目。

(五)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12:00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印章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校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

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负责人:袁点18439452260(大学生艺术团)

东风校区:求实餐厅学生社区活动中心5楼北01室

负责人:赵斯琦19545690224(大学生艺术团)


附件:1.合唱比赛报名表

      2.合唱比赛60首参考曲目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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