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6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

时间:2026-05-08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团组织: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精神,现就收缴2026年上半年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团费收缴

1.收缴范围。各学院团委、附属学校团委和“智慧团建”系统建在校团委组织树下的直属单位团委。

2.测算基数。各学院应交团费金额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做好团费收缴登记台账,务必确保交纳团费的准确性。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标准。郑州轻工业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本次应交纳2026年1月—2026年6月共计6个月团费,标准为每人每月0.2元,合计每人1.2元。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学院团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加强教育引导,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拒交团费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任何团内个人评奖评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各学院于2026年6月9日前,将本单位团费交至团委办公室学生助理郝晨盈账户,转账时候备注“xx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费”,并将《各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登记台账》(附件1)电子版和《各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说明》(附件2)盖章扫描版发至团委邮箱zzulitw@163.com。

3.校团委对各单位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给各学院按照月份开出团费收缴收据,团费收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团费上缴账户姓名:郝晨盈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卡号:6217 0023 0003 4454 336

联系人:范老师0371-86608202、郝晨盈15098223950


附件1.各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登记台账.xlsx

附件2.各学院202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说明.docx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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